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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天津滨海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7-04 07:50:10     浏览次数: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1日电:1994年3月2日,天津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通过“三五八十”四项奋斗目标,确立了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的跨世纪发展战略。

  到2002年底,新区国内生产总值和外贸出口占全市的比重分别达到40.2%和62%,滨海新区提前基本建成。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部分写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2006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温家宝总理作工作报告。谈到2006年主要任务时,指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随后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第十九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明确要求“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2007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要求天津努力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天津滨海新区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即“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

  2009年10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报送的《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年11月9日,天津市召开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国务院同意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3个行政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并以原有的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3个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标志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2010年1月11日上午,天津滨海新区举行了新区第一届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成功迈出了一大步,结束了原来条块分割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

  滨海·明天

  到2015年,滨海新区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功能显著增强,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基本建立,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地位基本确立,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框架基本形成,努力建设成为高端产业聚集区、科技创新领航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和谐社会首善区,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生态宜居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等七个方面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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